志愿服务,综合发展
——高一年级启动志愿者服务活动简讯
根据新的高考办法要求,2017届起,每个高中毕业生需在高中三年内完成60个学时的志愿者服务。我校的高一学生正是新办法的实施对象。在市、区教委进行完办法解读和工作部署后,我校也启动了学生的志愿者服务工作。
2015年5月25日,我校高一年级学生在学校团委的组织下,前往了我校社会实践签约点——梅陇镇下属的南方新村第二居委,启动并开展了学生志愿者服务。本次南方二居为我们的学生提供的岗位是社区内的邮递员,为居民派发指定的报刊。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之后,我们的学生志愿者们开始了他们的工作。他们小组分工合作,认真负责的将第一次志愿者服务工作顺利完成。
我校高一学生的此次志愿者服务也受到了南方二居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并达成了长期合作的共识。让我们的学生在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涯中全面发展,提升综合素质。